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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20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2025年1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那曲市住建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本级局机关。
(一)部门职责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挂市城市管理局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扣“四个示范市”战略任务,深入推动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建议。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贯 彻落实住房保障制度,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公有房屋建设、拆除及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负责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市民、新青年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 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完善全市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房地产改革的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4.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 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电力、通信设施)建设规范。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 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 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村镇建设制度,监督执行技 术规范。贯彻小城镇建设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改善农牧区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村镇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固边兴边富民示范市创建。
7.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 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全 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拟订建筑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制度。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申报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推动城镇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10.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 订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监督落实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公积金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动态管理。
11.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制度研究、业 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负责强化相关行业规划、发展、管理等职责,承担 强化行业生态保护、科技进步、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等职责。指导城市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城市居住环境改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
14.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那曲市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机关干部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公编制19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49人、事业人员20人、机关工人1人、援藏2人;退休42人;公益性岗位38人;西部志愿者1人;保安2人。
2、内设机构
机关所属行政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人事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城乡建设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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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表1--表16)
表1:收支总表
表2:收入总表
表3:支出总表
表4:财报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6:一般预算支出
表7:一般预算基本支出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表9: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表13:政府性基金
表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
表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表16: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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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5714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14.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9929.37万元、上年结转32197.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3万元、国防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7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90.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929.37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7141.1万元,同比增加3408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32197.45 万元,占56.3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014.28万元,占26.3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929.37万元,占17.4 %。
三、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7141.1万元,同比增加34083.9万元,主要原因是: 部门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3192.27万元,占 5.6%;项目支出 44019.46万元,占77 %;债务付息支出9929.37 万元,占17.4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7141.1万元,同比增加3408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14.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9929.37万元、上年结转32197.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3万元、国防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76.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90.1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929.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211.7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2246.38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955.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1290.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例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21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3万元,占0.09%;国防支出60万元,占0.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34万元,占10.2%;卫生健康支出160.74万元,占0.34%;城乡社区支出14576.03万元,占30.9%;住房保障支出31890.19万元,占6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44.43万元,占总预算的0.078%,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0.41万元,增加217%。主要是机构改革后2025年驻村工作点位增加一倍相应预算也有所增多。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60万元,占总预算的0.1%,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7万元,增加1900%。主要原因2025年人民防空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1.27万元、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19.41万元,占总预算的1.26%,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28.18万元增加83%。主要是机构改革后2025年人员编制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3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5.55万元,占总预算0.28%,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6.87万元,增加41%。主要是机构改革后2025年人员编制增加。
5.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337.74万元、城管执法10万元、工程建设管理10万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规管理事务支出(项)442.95万元,占总预算的4.9%,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147.78万元,增长68.8%。主要是2025年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9551.38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1651.75万元占总预算54.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1.42万元,占总预算的0.3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类)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495.64万元,占总预算的0.87%;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2447.73万元,增长237.7%。主要是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
7.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790.66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138.71万元,占总预算的17.4%,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837.51万元,增加22.7%。主要原因2025年债务付息支出预算比2024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8.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888.16万元(基本工资360.88万元、津贴补贴1396.2万元、奖金13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51.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3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14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18万元、住房公积金191.42万元、医疗费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1.1万元(生活补助241.44、医疗费补助4.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万元)。
公用经费284.0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2.56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取暖费8.98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3.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6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3.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59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1.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41.44、医疗费补助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减少0.56万元,减少0.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929.3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837.52万元,主要原因:债务付息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使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23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4.18万元。基本支出,一是人员经费2022.5万元,明细:基本工资203.53万元、津贴补贴979.31万元、奖金91.82万元、伙食补助费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6.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万元、住房公积金134.12万元、医疗费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9万元(医疗费补助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万元)、;二是公用经费214.18万元,明细:办公费11.52万元、印刷费2.56万元、咨询费5.12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取暖费11.55万元、差旅费49.92万元、维修(护)费3.2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3.84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委托业务费3.2万元、工会经费25.23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及事项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五辆,其中,其他用车五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6个,资金24896.85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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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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