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1.总则
1.2本指南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2.防控体系建设
3.人员管理
3.1健康管理
3.1.2工程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3.2人员进出
3.2.1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藏易通”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2.2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3.2.3进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应在严格执行完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经核实“藏易通”无误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至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3.3人员防护
3.3.1项目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员工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台账。
3.3.2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项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3.4宣传教育
3.4.1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3.4.2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3.4.3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4.施工现场管理
4.1施工现场准备
4.1.1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4.2施工组织
4.3施工区管理
4.4办公区管理
4.4.1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
4.5生活区管理
4.5.2宿舍原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于2㎡确定,尽量减少聚集,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5.应急管理
5.1建立应急机制工程项目部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6.2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7.附则
7.1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7.2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当地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